根据《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布综合诊查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》粤医保发〔2025〕36号、《中山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布综合诊查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通知》中山医保发〔2026〕11号文件要求,我院对综合诊查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进行调整,此次调整自2026年3月30日起执行。
中山市第二人民医院
2026年3月26日